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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省高三化学备考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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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01-1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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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省高三化学备考的有关问题 山东省2007年高考是实行新课程改革后的第一年,考试内容和形式与06年的高考相比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山东省2007年高考全部实行自主命题。考试形式改为3+x+1(基本能力测试)。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其它学科所占分数均有所变化。其中化学学科由往年的108分变为78分,试题分必考和选考两部分,学生需完成的试题数量由原来的12个题变为11个题[7个选择题+3个非选择题+1个非选择题(选考内容)],分数和题目数量有所减少,但化学学科的内容与原来相比并没有减少,特别是《化学反应原理》,内容和难度与原来相比有明显增加,多了许多新的知识点(考点)。当然,有些内容的要求也明显降低,如化学必修2的有机化学部分(必考内容)与原来的内容相比明显减少,主要简单介绍了几种代表物,并没有涉及到类的问题;传统的物质结构与性质(如原子结构、分子结构、晶体结构)部分,在必考内容中仅仅涉及到原子结构与元素周期表及化学键的基础知识,等等。这些变化在高三复习和备考中需要特别的关注。 07年高考命题原则(命题指导思想) 一、命题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化学科目课程标准(实验)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化学科目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为依据。 二、注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科学素养,以化学科目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重要方法为考查重点,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要求。 三、命题既要保证平稳过渡,又要体现新课程理念。 四.注重试题的开放性、探究性和时代性,体现对考生创新意识的考查。 五.既要考查考生的共同基础,又要满足不同考生的选择需求。恰当分配必考、选考内容的比例,对选考内容的命题力求做到各选考模块试题分值相等、难度均衡。 六.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难度系数控制在0.55-0.65之间。) 考核目标和能力要求 化学科考试,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将在测试考生进一步学习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的基础上,全面检测考生的化学科学素养。化学科命题注重测量自主学习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促进学生在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一)化学科考试能力要求 1.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 (1)能够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融会贯通,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 (2)能够通过对实际事物、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的观察,以及对自然界、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并进行初步加工、吸收、有序存储的能力。 (3)能够从试题提供的新信息中,准确地提取实质性内容,并经与已有知识块整合,重组为新知识块的能力。 2.分析问题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 (1)能够将实际问题分解,通过运用相关知识,采用分析、综合的方法,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能力。 (2)能够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成果,用正确的化学术语及文字、图表、模型、图形等表达,并做出解释的能力。 3.化学实验与探究能力 (1)了解并初步实践化学实验研究的一般过程,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在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初步了解化学变化规律,并对化学现象提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二)对知识内容的要求层次 为了便于考查,将高考化学命题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三个层次,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含义分别为: 了解:对化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计算,解释、论证一些具体化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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